中山体系认证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必须在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部有效证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由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
政策依据: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第五条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提示: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无需提交科技部门鉴定意见,由税务部门直接提请科技部门鉴定。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误区12
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不得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第五条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的规定: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为3年。
提示: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后三年内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的创意设计活动不允许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依据: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第二条特别事项的处理的规定: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提示:符合税法规定的创意设计活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误区10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的不同研发项目可以汇总核算。
中山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依据: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第三条会计核算与管理的规定:企业应按照我国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提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每个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应分别计算。
下一条: 中山体系认证质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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